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當農家女理事有感

[本文寫於2008年11月,為農家女月刊《種子》撰文]

多謝香港樂施會推薦和介紹,我開始接觸農家女。在之前,我是旁聽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開設的本科選修科課程「民間組織與中國發展」,由鄧國勝老師主講。其中有一節課,題目是「艱難的籌款之路」,便是以農家女舉辦「籌資午餐」作案例,我留下深刻印象。

中國本土成長的NGO,都會深受創辦者的影響,帶有創辦者的鮮明個人風格,有論者分析為「英雄時代」。在取得成功,創辦者所倡議的公益課題開始為公眾所認識和接受後,NGO便需要成長,逐漸要建立制度化的管治,開始由「英雄時代」轉軌至「善治時代」。農家女成立理事會,印證了這個過程。我有幸參與其中。

我是在香港土生土長,目前服務於香港一家助學NGO——苗圃行動。看到香港和內地的觀念上的差異。內地重人情,香港重法理。內地重視和諧關係和群策群力,香港重視均衡和制約。可說各有優勝之處。

期望農家女的治理轉變,能為全國的NGO作出表率,成為NGO治理上的良好示範案例。如此,則農家女不單止為農村的弱勢婦女服務,也是對國家的第三部門發展上作出一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