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狀況

【本文寫於2006年5月】

新華社2006年3月27日報道《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網址:http://www.gov.cn/jrzg/2006-03/27/content_237644.htm ),是國務院發給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其中第三項提出「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世界各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普遍趨勢,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而「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可見中央政府認識到解決農民工問題,是與新農村建設一樣,直接關係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施政績效。國家統計局2004年10月30日公佈數據顯示,中國城市化已進入加速發展期,城市化率由1993年的28%提高到2003年的40.5%,故從發展角度看,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加快,未來流動人口量是不斷上升的。

在2000年進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流動人口超過1.2億,其中18週歲以下的流動少年兒童為1982萬,14週歲及以下流動兒童為1409萬。跟隨父母進城打工的子女,便面臨受義務教育的難題。進城打工的農民,又稱為流動人口,為了改善生活,到城市打工,但沒有城市戶口,大部份收入不高,在城市內從事建築、小商販、打掃衛生、收舊廢品、裝修等工作。流動人口多數居住在城鄉結合部,形成一個個的聚居地。例如在北京市,流動人口多聚居在四環至五環之間的地區如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等。

早在1998年3月2日國家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公佈《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原文可在教育部網站搜尋 www.moe.edu.cn ),是政府最早期為解決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而提出的辦法(《辦法》不等同法律或條例,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筆者並不清楚),該辦法定義「流動兒童少年是指6至14週歲(或7至15週歲),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暫時居住半年以上有學習能力的兒童少年。」《辦法》提出「凡常住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應在常住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常住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可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流入地人民政府應為流動兒童少年創造條件,提供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具體承擔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管理職責。」按照《辦法》的設計,大多數流動兒童應被安排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借讀,此外「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可依法舉辦專門招收流動兒童少年的學校或簡易學校。辦學經費由辦學者負責籌措,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予以積極扶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情况,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全國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解決流動兒童入學的方法,因地制宜,沒有統一的措施。

以北京市為例,公辦學校在接收民工子女入學時,設下高門檻,要求收取贊助費、教育補償金、借讀費等額外費用。據一份研究報告《中國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形式與政策》指出:「北京一般學校收教育補償金2000元左右,借讀費480元。好一點的學校則收的更多,從一萬到幾萬元。」這些費用對低收入的農民工來說,是沒法負擔的。此外,據2005年12月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第315期刊一篇文章《使流動人口子女都能受到義務教育》說:「雖然各地政府已出台相關政策取消借讀費,實行平等收費。但是在大城市教育資源不足的地區,仍然以捐資助學等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成為流動兒童進入公立學校的經濟門檻…。此外,公立學校中校服費、加餐費、活動費等加在一起的開銷也是流動人口家庭的沉重負擔;而與此形成對照的是根據調查,北京流動兒童學校,一般收費每學期在300元左右或每月60元,比公辦學校收取的費用要低得多。這也是外來人口自辦學校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這情況下,專為流動兒童而辦的打工子弟學校便應運而生。由於沒有正式統計,地方政府也不掌握轄區內有多少流動兒童人口。在2004年底的一項估計,在北京約有300所打工子弟學校,有15萬名少年兒童在打工子弟學校求學。但大部份打工子弟學校得不到政府的辦學許可,是在面臨隨時被取締的情況下勉強辦學的。其中最著名的是行知打工子弟學校,創辦者李素梅是河南省淅川縣人,在家鄉當了十年民辦教師,跟隨家鄉兄姐到北京謀發展。在附近種菜的親戚們聽說李素梅在家當過民辦教師,便想請李素梅辦輔導班,說北京的公辦學校學費太高了,他們負擔不起。1994年9月李素梅便在菜地裡搭起一個簡陋窩棚開班教學,剛開始時只有9名學生,最大的9歲,最小的只有5歲,每名學生收費40元。開辦後,附近的農民工陸續把子女都送來求學。一年後學生人數上升到70多人,李素梅丈夫易本耀也辭去河南老家糧食局的工作,來到北京參加辦學。學校規模急速擴大,至1999年開辦至小學6個年級,共1336名學生!這學校由興辦以來便經歷數次搬遷,李素梅向記者說:「像我們這樣的外來務工子女學校,最頭痛、最害怕的就是搬家了,這些年來這個問題一直沒能解決,孩子永遠都是‘流動’的,學校沒有正式的公章,即將面臨畢業的學生沒有正規的畢業文憑,就連將來轉學別的學校都不承認,永遠都只能是‘黑戶’,甚至學校連通信地址也沒有。」(新華網2004年3月19日轉載《北京青年報》) 行知打工子弟學校的校名取自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是紀念陶行知的平民教育思想而命名的。易本耀多年來努力向政府申請合法辦學,終於在2003年12月12日獲得海淀區教育局頌發的辦學許可證。至2004年初,行知學校發展至三間分校,就讀學生達3000名,成為北京市最大的打工子弟學校。

可見客觀上,流動人口的子女就學問題是急待解決的。行知學校由於起步早,得到學者、媒體、學生志願者、海內外捐款者和慈善組織的關注支持,是比較幸運的。絕大多數的打工子弟學校目前仍在艱難經營,得不到外界關注,校舍設施簡陋,辦學質量沒有保證,教師工資低且工作量大、部份校長不尊重教師等因素,導致教師流動性大。更有辦學者以營利為目的,良莠不齊。

社會公益團體對流動兒童入學的支持不算多。香港宣明會曾捐助10萬元給行知學校,其中7萬元用於購置教學器材,3萬元用於教師培訓。這項捐助可作為海外慈善機構的參考。中國青基會於2004年1月13日推出「希望工程助學進城計劃—農民工子女助學金」,是為資助流動的失學兒童上學而設立的,每名獲得資助的流動兒童每年獲得600-900元資助,由學校用作抵扣書本雜費之用。這項資助計劃在5年內資助5萬名流動兒童。合格的條件是:父母或其中一人進城務工,子女隨父或母進城,家庭有固定居所,在流入地城市居住滿一年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入讀的學校應為公辦學校或經政府批准的民辦學校(有關資料參見中國青基會網站 www.cydf.org.cn )。

筆者在2006年5月與一位打工子弟學校校長見面,校長介紹說,他一家三代人都是為這學校努力辦學,目前有兩間校舍,一間是租用電子廠的辦公樓一棟四層連運動場,簽了十年租約,每年租金20萬,收生500多名,估計今年入不敷支。另一間校舍原是一所公辦初中,這所初中因收生不足而停辦,由他承租來辦打工子弟學校,有學生約600名,年租金也是20萬。雖然他努力向區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學許可證,過了一關又一關,但仍未合格,目前被指學校食堂的環境不合標準。這位校長無可奈何地說:「我們是幫了政府一個大忙的,又不用政府出錢為打工子弟提供教育,如果我們不辦學校了,區政府能不管這千多名孩子的讀書問題嗎?」

2006年4月28日《中國網》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新聞標題為「教育資源應向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內文有:「為解决日益嚴重的流動兒童入學問題,草案(指義務教育法草案)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明確地方政府有責任為進城打工者子女提供義務教育。未知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何時能頒佈實施。

國務院已把農民工問題提升至戰略任務的高度,但願地方政府也能從戰略任務的高度來解決流動兒童的義務教育問題。

參考資料:
中國教育先鋒網,在2004年5月有專題網頁介紹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和全國各地的情況,十分詳盡。網址:http://www.ep-china.net/academia/weekly/200405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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