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助學長征週記(七):尋求解決會務經費方法

助學長征週記七:尋求解決會務經費方法

2002年12月7日至10日期間,我們到桂林與中國青基會、和九省(區)的青基會舉行聯席會議。寧憂青基會因事未能出席,其餘九省(區)青基會分別是江西、廣東、廣西、湖南、貴州、雲南、四川、甘肅和陝西。

尋求良方妙法解經費短缺之困
會上除了討論三方合作舉辦助學長征活動外,省(區)青基會也談到他們在運作一個基金會這個慈善團體時,正面對行政經費短缺的問題。他們說,省(區)青基會屬於非營利團體(等於香港的慈善組織),政府沒有撥款去津貼青基會行政經費。和苗圃一樣,中國青基會和省青基會也要自籌行政經費。一位省青基代表說,他們以往長期靠善款存在銀行所產生的利息去作為會務經費收入,但現在利息低,收入少得可憐,實在不足以支持一個非營利團體去達致收支平衡了,藉著這次會面的機會,向苗圃取經,問我們有何良方妙法解決行政經費的難題?

苗圃的善款處理政策
內地普羅大眾,和宿港普通市民一樣,捐錢時總是希望全數用在受惠者身上,未必會照顧到接受捐款的慈善機構的運營成本。苗圃一貫做法,為了讓捐款人放心捐款,一直堅持一個原則,是所有捐款,在沒有指明用途時,全部都用作助學善款,不可扣除部份作會務經費。有許多行路上廣州和挑戰12小時活動參加者反映,還覺得苗圃這一措施可幫助他們向親友募捐善款呢!苗圃從成立至今,沒有獲得政府的津貼,也沒有成為公益金的受惠團體之一。苗圃每天開門營業,各項開支諸如職員薪酬、辦公室租項、水電保險、交通差旅雜費,每一項開支都是無錢不行,那麼,苗圃又是如何去解決會務經費的難題呢?

名譽理事制度
苗圃在97年由社團註冊改成公司註冊時,引入了名譽理事的制度,邀請社會上熱心的、認同苗圃宗旨理念的、和有經濟能力的人士,成為苗圃的名譽理事,每年每位名譽理事捐助苗圃十萬元,指定用作會務經費。而苗圃日常會務運作,決策權在是屆的董事局,名譽理事不參與會務決策。97/98年度首次引入名譽理事時,有10位善長仁翁樂善好施成為名譽理事,是好的開始,解決了當年度的行政經費問題。有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或謂好景不長,98/99年度遇上亞洲金融風暴,名譽理事數量一下子減少至3位,以磨勵苗圃人的逆境自強精神。99/00年度稍為改善,名譽理事的人數回升至6位。00/01年度稍見增加至8位。01/02年度名譽理事人數保持不變,維持8位。隨著會務日多,資助項目和金額與日俱增,名譽理事人數不減不增,運作成本卻水漲船高,01/02年度終首次出現行政經費赤字。這財政赤字也驅使我們認識到一個真理,一個慈善團體的財政健全,才有能力去跟進其資助的項目,才是對受惠地區和捐贈者負責任的表現。否則資助項目進行一半時,慈善團體倒閉,剩餘的善款也無以維繼。又或者苗圃入不敷支,要關門大吉時,其長期跟進的承諾也就落空了。

本年度即是02/03年度,自九月改選出新一屆董事成立後,苗圃首要的會務之一,就是邀請原來的名譽理事繼續成為新一屆的名譽理事,和廣結善緣,邀請其他善長仁翁加入成為苗圃新的名譽理事。

募捐行政經費的策略
前苗圃董事局主席鍾錦榮解說解決會務經費課題時,曾說過找會務經費收入的政策,是向個別社會人士邀請捐助,這些人士會是對苗圃有認識,認同苗圃宗旨,願意也有經濟能力給予捐助支持。避免要義工為了籌募會務經費而搞籌款活動,原因是普羅大眾的捐款人願意捐錢做善事,不見得願意捐錢去支持一個慈善團體運作,結果花了義工的寶貴精神時間,用在吃力不討好、少回報的活動上,同時打擊了義工的積極性。組織動員義工參與籌辦活動,重點在於做宣傳推廣助學理念,籌募助學善款上。

在這次桂林會議上,我們分享了解決苗圃會務經費的方法之一,是引入名譽理事制度。只是在會上時間有限,以普通話去表達也感吃力,未能把解決會務經費的政策和理念說得明白。還要補充一句,方法可以是多種多樣的,除了苗圃現時採用的名譽理事制度外,還有其他方法,還會有一些更富創意的方法。

助學長征活動籌募的善款,會扣除部用作活動經費嗎?
去面對和解決團體運作的成本問題,是內地非營利團體的普遍現象,並非僅僅是青基會的問題。我們在2002年8月到北京與青基討論合辦助學長征時,獲悉由今年春開始,中國青基會已定出一項新措施,從捐款中扣除部份作為會務經費。這項新安排是否套用於助學長征活動所籌的善款上?將在下期週記再細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